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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论文

如何完善低碳经济的法律规范?

1、目前我国低碳经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陷

(1)低碳经济相关立法进程缓慢

从最初的气候变暖控制到今天的低碳经济,包括中国学者在内的世界各地的学者都做了很多相应的研究工作。现在发展低碳经济是大势所趋,中国已经开展了这方面的试点和具体工作部署。从2007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出台,到目前为止,相关法律还没有相应的修改或专门的立法。同时,低碳经济在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法律关系也是不可依赖的。这不能说是立法缓慢造成的。

(二)缺乏低碳经济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在我国环境法律体系中起着指导作用,但也存在缺陷。在低碳经济相关法律中,《循环经济促进法》于2008年通过,因为它是循环经济的法律规定,必须通过法律解释适用于低碳经济。这一切都源于法律的滞后,必须进行相应的立法或修订才能满足现实社会的需要。低碳经济没有具体的法律规范来调整,但在相关法律规定的帮助下,这些法律不能满足低碳经济在社会发展中的需要。政策文件的指导不能取代法律文件的强制性效力,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相应的障碍。

(3)缺乏全面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立法

目前,低碳经济相关法律包括《可再生能源法》、《节能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森林法》、草原法,但这些法律是二氧化碳排放的具体措施和制度,使低碳经济发展的原则、制度、机制和综合制度无法集中体现,在今后的实践中不可避免地出现各种法律之间的矛盾。

二、完善我国低碳经济法律体系的立法建议

(一)合理立法要结合实际国情

合理的立法应该改变过去的观念,社会正在发展,具体的立法环境也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样观念的相应变化才能符合实际情况。而且,鉴于国外有相应的法律。我国在制定相应法律时,一定不能照搬国外。每个国家的基本情况、国情、经济都不一样,发展阶段也不一样。这些都应该在立法过程中考虑。

(2)环境保护应与经济共同发展,环境优先

为了追求绩效导向的GDP,地方政府一直走先发展后治理的道路。因此,治理的成本和难度往往是大问题,影响着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这种观念需要改变。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不是零和博弈,共同目的是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建议在低碳经济立法中充分体现这一观念,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同时发展经济。

(3)加快低碳经济法律化进程

首先,政策法律化的科学性。政策具有政策的特殊属性,不同的政策具有不同的作用,不能盲目地合法化,否则违背初衷,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产生各种问题,无法解决相应的问题。特别是,没有政策立法。二是以政策为导向,完善法律规范。目前,我国主要通过政策规定引导低碳经济的发展。该政策具有灵活、适应性强的特点,但不能完全取代法律的长期性、稳定性和规范性。法律也具有强制性的特点。但它们可以相互补充。如果要完善低碳经济的法律规范,也可以根据成熟的政策进行相应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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