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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农业论文

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基本标准

建立青州现代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对策建议

1.优化机构设置

青州应整合现有的农业推广机构,以青州农业推广中心为核心,根据工作内容类别重新划分为不同的团队,由青州农业推广中心统一协调指挥。整合后,青州农业推广体系可设置为三级管理体系,自上而下为县级农业推广中心、乡镇农业推广站、村级推广服务点,由县级农业推广中心统一负责,优先使用资金、设备和人员。然后,针对青州现有的几个主要农业生产体系,各级推广机构分为种植、养殖、林业、综合四个部门,负责相关产业的技术推广,将种植、水产养殖、林业等内容归综合部门管辖。

2.深化机制改革

通过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农业技术推广的公益服务功能,将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与其他行政事务分开,使其没有任何联系,使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主要工作能力集中在服务农民的农业生产上。特别是对于县以下农业技术推广单位,主要工作目标是服务农民生产,加快实用新技术推广,服务政府决策。县、乡、村各级农业技术推广单位的工作任务和主要职责要明确划分,让科研体系、教学体系和企业团体参与农业技术推广,让主要任务分工不明确,导致低水平重复工作,服务效率低,不能形成联合力量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3.调整人员结构

明确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基本标准,对不符合标准、不能承担技术推广工作、无培训可能的人员,纳入管理机构从事其他工作,转入其他合适单位,提前退休,逐步离开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严格制定准入标准,由县推广中心人事部门根据当地人员需要统一就业,然后分配到指定的农业技术推广单位。合理确定高、中、初级技术人员比例,保持三级人员比例的基本稳定。

4.加强科技和资金投资

近年来,青州市政府对农业和技术的财政支持显著增加,但每年投入大量资金,但不能发挥应有的推动作用,不利于农业的长期发展。青州应采取更多有利于提高农民积极性的宏观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加强农业技术推广资金投资,规范其使用,确保市委、市政府高于正常财政收入和往年投资,确保青州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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