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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论文

青海省科技金融与科技创新协调发展的对策

一、青海省科技金融与科技创新协调发展存在的问题

青海省积极推进科技金融与科技创新协调发展。总的来说,发展相对顺利,但与国内平均水平相比,青海省仍缺乏科技金融与科技创新的协调机制,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各种复杂的问题。

(1)科技创新意识需要加强科技创新企业的科技创新意识不高。一方面,部分企业由于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垄断,削弱了企业之间的竞争机制,对技术创新的重视程度不高;另一方面,企业必然会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科技创新。由于资金短缺等因素,部分企业宁愿停下来也不愿进行科技创新,导致科技创新动力不足。

(2)科研开发投资不足。科技创新企业要想实现长远发展,必须自主创新,具有核心竞争力。如果你想进行科技创新,你必须投入大量研发所需的资金。研发投资占很大比例,因此研发资金问题一直是制约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资金的缺乏影响了研发投资。虽然政府出台了多项科技金融政策,增加了研发投入,但政府将大部分财政科技款给了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而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偏向于大型企业,导致一些小微企业融资困难。资金短缺导致研发投入不足,影响企业自身发展。

(3)科技金融人才储备不足是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创新企业创业的金融资源配置,科技金融人才是促进科技金融发展的关键。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科技金融人才的需求远远不能跟上时代的变化,青海省由于西部地理位置和经济条件,导致科技金融人才短缺,缺乏科技金融人才无疑成为制约青海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的重要条件。

二是促进青海省科技金融与科技创新协调发展的对策

(1)培育创新型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因此,为小微企业开放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推动小微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推动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成果转化,促进创新型小微企业快速发展;扩大青海省科技创新引导基金规模,加强大学生创新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推动社会资本投资创新;推动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海东工业园区等园区与青海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协调发展,提高创新创业孵化能力。

(2)充分发挥政府的积极引导作用。政府利用多项科技金融政策,如加大财政科技投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促进金融机构与企业的合作,引导银行、投资机构等社会资本进入创新领域,实现投贷联动等政策支持,帮助科技创新企业减轻创新发展过程中资金不足的压力;同时,要加强企业科技创新投入的主体地位,严格执行包容性支持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3)为了更好地发挥科技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实现科技金融与科技创新的协调发展,必须加强综合科技金融人才的培养。建立科技金融人才培养与重大项目紧密结合的机制,以科技项目为纽带,以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为依托,聚集和培养优秀创新科技金融人才,建立人才信息交流平台,实现科技创新企业、科技金融机构与高素质人才的有效匹配,有效解决人才供应不足的尴尬局面;建立科学人才激励机制,大力引进高素质人才,激发创新热情,开发优质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科技金融领域与科技创新企业的创新效率;推进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大量高素质科技金融人才,使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更有效地联系,为科技创新发展注入新活力。

(4)推进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动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科技信贷中心、科技金融部等特许经营机构,加强科技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与省级科技创新指导基金、天使投资形成投资贷款联动战略联盟,多元化支持科技创新企业;拓宽科技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合格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主板、创业板、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上市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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