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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学美学美容杂志

中华医学美学美容杂志

统计源科技核心期刊

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主办单位:中华医学会
国际刊号:1671-0290
国内刊号:11-4657/R
审稿时间:8个月
复合影响因子:
创刊:1994年
类别:医学杂志
周期:双月刊
地区:北京
定价:15
综合影响因子:0.514
曾用名:
出版社:
邮编:
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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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收录:
知网
期刊荣誉:
《中华医学美学美容杂志》杂志创刊于1994年,中华医学会主办,刊物知网全文收录
中华医学美学美容杂志杂志社简介
中华医学美学美容杂志杂志简介

中华医学美学美容杂志》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华医学会主办的医学美容专业学术期刊。1994年创刊,现为双月刊,国际刊号ISSN:1671-0290,国内刊号CN:11-4657/R。

本刊是以医学美学与美容学的基础理论研究和临床应用为重点的高级学术刊物,是面向中高级医学美学与美容学专业人员为主的学术性期刊。本刊专业领域涵盖美容外科,整形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和医学美容。刊登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内科、物理美容、药物美容、中医美容和美容护理等研究和应用。

本刊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已被《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和《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全文检索系统等收录。

主要栏目

临床论著、实验研究、医学美学、经验总结、病例报告、技术革新、综述、讲座,继续教育园地等栏目。

投稿须知

1.《中华医学美学美容杂志》文稿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实用性。文稿应资料真实、数据准确、论点鲜明、结构严谨、文字精炼,书写工整规范,必要时应做统计学处理。论著一般不超过5000字(包括摘要、图表及参考文献);讲座、综述、会议纪要、临床病理(例)讨论类文稿字数可视具体情况而定;短篇论著(论著摘要)、病例报告等不超过2000字。

2.当论文的主体是以人为研究对象时,作者应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委员会(单位性的、地区性的或国家性的)所制订的伦理学标准,并提供该委员会的批准文件(批准文号著录于论文中)及受试对象或其亲属的知情同意书。

3.临床试验注册号应是从WHO认证的一级临床试验注册中心获得的全球唯一的注册号。临床试验注册号排印在摘要结束处。以“临床试验注册”(Trial registration)为标题(字体、字号与摘要的其他小标题相同),写出注册机构名称和注册号。

4.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为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在文章首页地脚以“基金项目”作为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基金项目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应依次列出,其间以“;”隔开。并须附基金项目证明复印件。

5.题名力求简明、醒目,能准确反映文章主题。中文题名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最好不设副标题,一般不用标点符号,尽量不使用缩略语。英文题名不宜超过10个实词。中、英文题名含义应一致。

6.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前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作者单位名称(写出所在科室)及邮政编码脚注于首页左下方,如果作者工作单位相同,只列出第一作者姓名;并注明通信作者的Email地址,通信作者若为本文第一作者,则可不注出通信作者。如果作者工作单位不同,应按单位分别列出全部作者姓名;作者超过一位时,可自行指定一位通信作者,并列出通信作者姓名及Email地址。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附外籍作者亲笔签名同意在该刊发表的函件。

7.论著需附中、英文摘要,摘要的内容应包括研究目的、方法、主要发现(包括关键性或主要的数据)和主要结论,应写成冠以“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s)”、“结果(Results)”和“结论(Conclusions)”小标题的结构式摘要。用第三人称撰写,不列图、表,不引用文献,不加评论和解释。中文摘要一般不超过400个汉字,英文摘要为250个实词左右。英文摘要一般与中文摘要内容相对应,但为了对外交流的需要,可以略详。

8.论著需标引2~5个关键词。关键词尽量从美国NLM的MeSH数据库中选取,其中文译名可参照中国医学科学院信息研究所编译的《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未被词表收录的新的专业术语(自由词)可直接作为关键词使用,建议排在最后。中医药关键词应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编写的《中医药主题词表》中选取。有英文摘要的文章,应标注与中文对应的英文关键词。英文关键词应用全称,不用缩写;每个英文关键词第一个单词首字母大写,各词汇之间用“;”分隔。

9.统计学符号按GB 3358.12009《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统计学符号一律采用斜体排印。常用:①样本的算术平均数用英文小写(中位数仍用M);②标准差用英文小写s;③标准误用英文小写s;④t检验用英文小写t ;⑤F检验用英文大写F;⑥卡方检验用希文小写χ2;⑦相关系数用英文小写r;⑧自由度用希文小写ν;⑨概率用英文大写P(P值前应给出具体检验值,如t值、χ2值、q值等)。

10.应告知研究设计的名称和主要方法。主要做法应围绕4个基本原则(重复、随机、对照、均衡)概要说明,尤其要告知如何控制重要非试验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11.医学名词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尚未通过审定的学科名词,可选用最新版《医学主题词表(MeSH)》、《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医药主题词表》中的主题词。对没有通用译名的名词术语于文内第一次出现时应注明原词。中西药名以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均由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为准。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在题名及正文中药名一般不得使用商品名,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先注明其通用名称。中医名词术语按GB/T 16751.11997《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疾病部分、证候部分、治法部分》和GB/T 203482006《中医基础理论术语》执行,腧穴名称与部位名词术语按GB/T 123462006《腧穴名称与定位》和GB/T 137342008《耳穴名称与定位》执行。中药应采用正名,药典未收录者应附注拉丁文。

12.文中尽量少用缩略语。已被公知公认的缩略语可以不加注释直接使用。尚未被公知公认的缩略语以及原词过长、在文中多次出现者,若为中文可于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写出全称,在圆括号内写出缩略语;若为外文可于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写出中文全称,在圆括号内写出外文全称及其缩略语。不超过4个汉字的名词不宜使用缩略语,以免影响论文的可读性。西文缩略语不得拆开转行。

13.原稿中每幅图表单占1页,集中附于文后,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题(论著文章需附英文图题、图注及表题)。说明性的文字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建议采用三横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如遇有合计和统计学处理内容,则在此行上面加一条分界横线;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一般按标准差的1/3确定有效位数。线条图应墨绘在白纸上,高宽比例以5∶7为宜。以计算机制图者应提供激光打印图样。照片图要用原始照片图并且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图中需标注的符号(包括箭头)请用另纸标上,不要直接写在照片上。每幅图的背面应贴上标签,注明图号、方向及作者姓名。图片不可折损,若刊用人像,应征得本人的书面同意。大体标本照片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图表中如有引自他刊者,应注明出处。

14.计量单位执行GB 3100/3101/310219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所有部分)量和单位》的有关规定,具体执行可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版(人民军医出版社2001年出版)。注意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用。

15.文字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1031)》和新闻出版总署2010年12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以及1992年新闻出版署、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以1986年10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布的《简化字总表》和1988年3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为准。

16.数字执行GB/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阿拉伯数字的分节采用从小数点起向左和向右每三位数字一组、组间空1/4个汉字位置的方式,对于恰好为小数点前后4位数的数字需分节。但序数词和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表型号、标准号不分节。

17.参考文献著录格式基本执行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排列于文后。尽量避免引用摘要作为参考文献。内部刊物、未发表资料(不包括已被接受的待发表资料)、个人通信等请勿作为文献引用,确需引用时,可将其在正文相应处注明。引用文献(包括文字和表达的原意)务请作者与原文核对无误。日文汉字请按日文规定书写,勿与我国汉字及简化字混淆。

中华医学美学美容杂志杂志社征稿要求

1.论文要求:2版起发,每篇不得低于4500字符;来稿应主题突出、内容充实、观点明确、资料详实、论证严密、逻辑清晰、语言文字合乎规范,有独到见解,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实践借鉴价值(来稿一律采用电子版本word文档);


2.作者与单位文稿作者署名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作者单位不超过3个。第一作者须附简介,包括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年龄、性别、民族、学历、职称、职务;其它作者附作者单位、地址和邮编。


3.本刊编辑部对所有来稿保留编辑、修改、删节或节录权,若不同意请事先说明。刊发按来稿先后顺序。如出版一个月后仍未收到样刊者,请与编辑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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