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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学及言语疾病杂志

听力学及言语疾病杂志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主办单位: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国际刊号:1006-7299
国内刊号:42-1391/R
审稿时间:8个月
复合影响因子:
创刊:1993年7月
类别:医学杂志
周期:双月刊
地区:湖北
定价:15
综合影响因子:0.703
曾用名:
出版社:
邮编:
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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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收录:
知网
期刊荣誉:
《听力学及言语疾病杂志》杂志创刊于1993年7月,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主办,刊物知网全文收录
听力学及言语疾病杂志杂志社简介
听力学及言语疾病杂志杂志简介

听力学及言语疾病杂志》是中华耳鼻咽喉科学会领导下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专业性学术期刊,1993年7月创刊,1995年由国家科委、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为正式科技期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主办。

本刊主要刊登与听力学及嗓音言语医学相关的临床及基础理论研究,包括听力损失发病率和病因的调查、临床诊断和治疗,听力检测方法,听力补偿,各种发声及言语功能障碍的诊断及防治,听觉言语康复,新生儿听力筛查,并及时介绍国内外在这个学术领域的新进展。刊中内容丰富,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可读性,深受相关专业人员的青睐。

1998年起本刊被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CAJCED)入选为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1996年起,本刊先后被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为《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万方数据库——数字化期刊群》、《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CMCC)》、美国化学文摘(CA)等数据库收录。

主要栏目

本刊辟有述评、专家笔谈、临床研究、实验研究、研究报告、听力康复、技术与方法,综述、经验与教训、病例报告、继续教育园地、国际之窗等学术栏目。

投稿须知

1、听力学及言语疾病杂志文稿应具有科学性、逻辑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练,层次清楚,数据准确,打印清晰,并做必要的统计学处理。

2、作者应是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也不宜列为作者。对文章中的各主要结论均必须至少有1位作者负责。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征得本人同意,并有证明信。

3、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外文文题不超过10个实词。题名中避免使用不常见的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字、字符、代号和公式。中英文题名含义应一致。

4、论著性文章需附中、英文摘要,研究报告需附中文摘要,内容必须包括论文研究的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s),结果(Results),结论(Conclusion)四部分。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主语可省略。中文摘要200~300字,英文摘要250个实词左右。

5、论著类文章需标引关键词3~8个。标引中文关键词须依照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译制的《中文医学主题词表(MeSH)》和中国中医研究院图书情报所的《中医药学主题词表》。标引关键词应主要标引文章研究和讨论的重点内容,请尽量使用最新版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Index Medicus》中的医学主题词表(MeSH)内所列的主题词。每个英文关键词第一个字母应大写,各词汇之间用分号隔开。

6、科学名词以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1989年以来公布者)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暂未审定公布者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编写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简化字以国务院1986年10月5日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通常可参考新版的《新华字典》。使用英文缩略语,需在首次出现时注明中文全称,然后加括弧注英文全称及缩略语。中文药物名称应使用其化学名,必要时注商品名。

7、正文中标准的层次编号按GB/1.1-1996和GB7713-87的规定,采用阿拉伯数字分别编号,一般不超过4级。编号一律左顶格写,不要空格。无编号段落开头可空2格。

8、图表单占1页,集中附于文后,应分别按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并对每幅图冠以具有自明性的图(表)题。说明性的资料应置于图表注释中而不放入图表内,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或符号。核实每幅图表在文中是否均有标示。图表中如有引自他处者,应注明出处。图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图的背面应注明图号、作者姓名及图的上下方向。表格采用三线表,表内数字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要一致。表格内的各项标目除计量单位符号外一律用中文。

9、计量单位采用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计量单位与单位符号参照2001年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不能多于1条,后者可采用负指数幂的形式表示。

10、数字按《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处理。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包括正负整数、分数、小数、百分比及约数)均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可简写。

11、文中尽量少用缩略语。必须使用时于首次出现处先叙述其全称,然后括号注出中文缩略语或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后两者间用“,”分开,如该缩略语已公知,也可不注明其英文全称。缩略语不得移行。

12、统计学符号按国家标准GB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符号均用斜体。

13、参考文献必须是作者亲自阅读过的近年主要文献,一般以10年内为限,并由作者对照原文核定。论著的参考文献一般不超过10条。综述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应尽量精选。参考文献的编号按照国标GB7714—87采用在正文中首次出现的先后顺序连续排列于文后。正文中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插号置右上角表示。内部刊物、网上及会议资料等请勿作文献引用。日文汉字请勿与我国汉字及简化字混淆。

听力学及言语疾病杂志杂志社征稿要求

1.论文要求:2版起发,每篇不得低于4500字符;来稿应主题突出、内容充实、观点明确、资料详实、论证严密、逻辑清晰、语言文字合乎规范,有独到见解,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实践借鉴价值(来稿一律采用电子版本word文档);


2.作者与单位文稿作者署名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作者单位不超过3个。第一作者须附简介,包括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年龄、性别、民族、学历、职称、职务;其它作者附作者单位、地址和邮编。


3.本刊编辑部对所有来稿保留编辑、修改、删节或节录权,若不同意请事先说明。刊发按来稿先后顺序。如出版一个月后仍未收到样刊者,请与编辑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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