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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论文

实施“营增改”税收政策试点分析

税收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财政手段,对国家财政大局和经济具有不可言喻的重要性。国内各类经济产业是税收政策的直接对象。因此,经济企业、工商行业等不同产业的划分和税收制度尤为突出。随着以服务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的发展和崛起,原有的税收制度出现了各种问题,无法满足其要求。服务业自兴起以来,根据自身资源消耗低、经济附加值大的特点,迅速引领市场。为了协调传统经济模式下第三产业的整合性和连带性,“营增改”应运而生。


一、分析中国服务业的发展现状


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社会和谐的稳定、生活和市场的责任和经济科学的发展,服务业为人们提供了便利、答案和维护,便于社会经济产业化与人民生活的目的早在二战期间就开始出现。美国社会学家丹尼尔提出了现代服务业的确定。他指出,服务业在工业发展模式中最直接的表现是交通运输业和商品零售业。服务业的出现和发展,通过人性化的吸收和整合,使各经济产业大规模提升企业价值和经济营销模式。这一现象导致了市场规模的模糊和混乱。服务业介入打破了行业间建立关系。以企业营业税为税收对象的传统实施,导致了经济产业和服务业的双重税收,极大地阻碍了服务业的发展。尽快为服务业找到“安身立命”的市场,合理控制企业间产业链的调整和延伸,完成服务业的华丽转型。因此,面对服务业进入各产业链,有效规划市场服务类别,完善市场经济转型和服务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改革。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国际服务贸易分类表,现代服务业可分为商业服务、通信服务、建筑相关工程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销售服务、金融服务、旅游服务、健康社会服务、交通服务、娱乐文化服务等类型。由于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及其复杂性和多变性,理论界无法对服务业进行明确的概念分析。通过服务业在人民生活和工业工作中的整合,确定了服务业的三大典型支柱,即生产性服务、科技服务和新兴服务。虽然中国已发展成为世界贸易大国,但服务业起步较晚。我国服务业的发展应优先考虑国外成功的服务发展模式,取其精髓,因地制宜,推陈出新。尽快建立服务业规章制度,通过完善的服务体系运用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手段,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服务业。


二、实施“营增改”税收政策试点分析


“营增改”的宗旨是通过现代服务业的结构性减税,解决市场行业重复征税的问题。这对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有长期影响。2012年,“营增改”税收模式率先作为上海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业的试点研究分析。根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2011年上海市国民生产总值为14900.93亿元,其中以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贡献比例为58.05%。第三产业的发展和建设已成为上海经济发展和未来产业发展的焦点。因此,国家税务局和财政部于2012年1月1日将上海作为“营增改”税收政策试点研究进行税收政策改革。一年内,上海试点企业扩大到15.9万家,市场经济企业和纳税人的税收相对减少了166亿元,“营增改”的实施减少了90%%企业的税收负担。同年8月,国家税务局将北京、天津、广东等8个省纳入新税收政策试点范围,两年后全国实施“营增改”。现行增值税17%和13%在两个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税率。虽然国家财政局在“营增改”税收模式下的税收价值明显下降,但与服务经济发展的中国经济市场转型相比。“营增改”对我国现代服务业的优先发展和经济水平是利大于弊。当然,要分析试点地区税收政策实施的优缺点,结合国家和地区特点,进一步考验和修订新的税收政策。为缓解试点地区工业税转型的过度影响,国家税务总局将纳税人在传统税收模式下的营业税减免政策调整为增值税免税或即时退税。非试点地区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而试点地区原有的营业税收入仍属于试点地区。通过对传统营业税和新增值税的双向计算和抵扣,有效地将原税收模式的进项税抵扣链联系起来。缓解了地方经济企业转型服务经济中税收模式的障碍和压力,保持了中央和地方现行财政体制的基本稳定。“营增改”税收模式改革仍采用纳税人分类管理模式。在应税服务中,增值税销售额为500万,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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