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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农业论文

美国农业科技推广模式有哪些?

农业科技推广是将科技应用于农业生产,将科技转化为劳动生产力的主要途径,是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提高综合生产力的重要途径,是国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业健康发展、剩余农民的主要依靠力量,也是19世纪以来发达国家在促进农业发展方面取得巨大成就的重要经验。由于世界农业资源禀赋、生产经营规模、经济发展水平、政治行政制度和历史文化传统的差异,不同国家农业科技推广模式差异较大。2015年中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一号文件”以加快农业现代化为主题。如何突破我国?“三农”发展瓶颈,改革传统农业科技推广模式,构建新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是目前最受关注的问题。总结典型国家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和先进经验,对改革创新我国农业科技推广模式,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模式具有参考价值。

国外农业科技推广模式

从全球农业科技推广实践来看,发达国家高度重视农业科技推广,投入大量资金,出台相关政策,建立适合国情的农业科技推广模式。一般来说,发达国家的农业科技推广主体是多样化的,而不是单一由政府主导。根据发达国家农业科技推广主体的不同,农业科技推广模式主要分为四类:一是政府推广机构主导的推广模式;二是政府领导、大学(农学院)主导的推广模式;三是公私合作的推广模式;四是私营企业或非政府组织主导的推广模式。结合不同类型的推广模式,重点分析美国、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推广模式。

美国:基于大学(农学院)的推广模式

作为世界上对农业贡献最大的发达国家,美国如此高的生产效率归因于其发达的农业科技研发推广体系。1862年,美国通过了莫里尔法案(“土地赠与法案”)规定各州设立土地赠送大学,政府购买土地赠送各州设立州立大学,负责农业教学、科研和推广。11887年,通过《汉奇法案》,规定在赠地大学建立农业试验站(类似农业科学院),研究作物栽培技术。21914年,《史密斯和勒沃尔法》规定,农业部应当在国立大学建立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国立大学应当代表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经过上述三项法案,美国逐步建立了基于州立大学(农学院)、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的有机结合“三位一体”农业科技推广模式。3美国建立了独特的农业科技推广模式,包括联邦农业科技推广局、州农业科技推广站和地方农业科技推广站,其中州农业科技推广站在这种独特的农业科技推广模式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图1)。联邦农业科技推广局主要发挥管理作用,负责全国农业科技推广的协调管理。各州立大学在农学院设立农业科技推广站,农学院院长兼推广站站长。一方面,农业学院负责农业科技教育和科研,同时也负责全州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地方农业推广站是国家农业推广站的下属机构。他们的主要工作是定期访问农民,为农民提供各种农业技术信息,帮助农民分析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问题,并寻求具体的解决方案。美国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大多聘请农业学院各自研究领域的权威教授。这些教授一般会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成立研究团队,参与项目的实施,制定推广计划。在州立大学中,农学院、农业实验站和农业科技推广站实际上是“三个品牌,一群人马”农业学院除了承担教学任务外,国家科研站和县农业科技推广办公室也由农业学院管理,国家农业实验站站长和国家农业科技推广站站长也由农业学院院长担任,农业学院院长是国家农业教学、科研推广工作的最高负责人。农业学院要求教授同时负责至少两个方面的教学、科研和推广,并将其工作作为绩效、加薪和晋升的重要考核依据。可以看出,美国农业科技推广模式保证了领导体系中教学、科研推广的统一协调,促进了教学、科研推广的顺利有效发展,使重要教授更加注重研究,发展和解决农业生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形成了教学、科研、推广协调统一的合作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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