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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农业论文

项目立项方向体现了农业发展方向

1.科研立项机制

项目立项方向体现了农业发展方向。目前,我国农业科研单位在工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和农业企业成果孵化器中的作用还不够突出。首先,农业科研单位的研究方向是多年来形成的。受传统习惯和人员专业的影响,他们经常申请他们能做的项目,很少考虑工业需求。第二,科研主管部门的科研导向是由项目形成的。受个人偏好和资金导向的影响,很难体现产业发展的主导作用和农业科研的导向作用。这种传统的立项模式直接导致了农业科研与农业发展的脱节[4]。建立以农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的项目机制,改变以往“专家能做什么”的局面,建立“工业需求”→能做什么→如何做→谁来做”的选题思路,项目的形成与之匹配的过程:“技术需求”→科研课题→技术指标→技术方案→承担单位”。一是加强科研主管部门、农业科研单位、农业企业和新农民的沟通,让科研单位参与非竞争性项目的制定,广泛征求农业企业和新农民的意见。二是建立以服务业为目的的创新团队,以知名首席专家为核心,建立一批年龄结构合理、专业配置合理、研究转型的产业服务团队,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对非竞争性项目给予稳定的支持。三是重视贫困带连片科技扶贫、京津冀一体化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自然区域农业协调发展和单位合作。项目内容应符合国家发展计划,长期项目重点解决水资源短缺和耕地质量改善问题,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中期项目重点关注农副产品资源利用,减少农业投资,扩大农业市场功能,确保农业增值效率;近期项目主要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机械化、废物处理和农业灾害应对措施,确保农产品安全高效。2014年,农业部公益性产业科技项目根据产业需要进行顶层设计。从源头到转型,一次性制定任务书,只要申请人认领任务,证明自己能完成任务,就是创新农业科研立项机制的有益尝试。

2.成果转化机制

成果转化是将科技创新转化为生产力的关键一步。现阶段,我国每年出现7000多项农业科技成果[5],但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的只有40%左右,转化率仅为发达国家的一半左右。主要问题是研究方向与产业需求偏差、成果过剩与短缺并存、转化过程半途而废、激励机制不匹配、科研单位与企业结合不足、知识产权保护不易、绩效评价内容不合理等。特别是在绩效评价方面,重论文轻发明,重形式轻应用,与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的职称评价和聘用,直接促进科研人员追求书架成果,鼓励科研冲动氛围。要提高成果转化率,就要从成果培育入手,增加实用的物化成果。一是鼓励项目组以解决产业发展问题为重点,开展内容丰富的研究工作,尽快取得物化成果、高水平成果和有影响力的成果。二是为成果与产业的结合创造条件,及时解决成果应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不懈努力鼓励成果的应用。三是鼓励农业科研单位与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实体相结合,形成利益共同体。四是对农业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的绩效评价,应考虑对相关产业发展的贡献份额。在评价方法上,从简单的专家评价到专家、服务对象和舆论的整体评价。五是职称评定与聘用等利益相关制度,要更加注重诚信、奉献、论文和效益。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在这方面做得很好。根据其区域独特性,以高校合作和加强农业服务交流为重点,采用“专家在线”、“合作共建”、“科技援助”等模式建立了广泛而深入的农村科技服务机制,努力把论文写在地上,把成果留给农民家庭。

3.人才培养机制

人才队伍是科研创新的主体。现有的主要问题有三个。一是农业科技人才数量少,领导人才匮乏。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科技人才比例仅占美国的1/20,日本的1/10。二是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受编制限制,农业科研单位人员更新缓慢,年龄和职称倒挂现象较为突出。第三,很多科研人员献身农业科研的意志不够坚定。农业科研人员的收入相对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主动性。要建立多层次人才队伍培养机制,必须坚持“人才优先、以人为本”的原则,以自身科技人才培养为主,通过多种培养方式培养可持续、可使用的科研骨干;以引进人才为辅,主要引进团队稀缺、产业技术急需的人才;以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能力为出发点,培养一批高层次青年人才;以国际交流合作为契机,吸引高层次人才,促进人才结构多元化。为此,山东、河南、浙江、四川等省农业科学院相继出台了重大项目资金匹配制度和重大贡献奖励机制,留住高水平人才,培养青年科研骨干。在团队建设方面,河北农林科学院不打破现有研究机构可以改变分散模式值得借鉴,以研究机构为交叉节点,在研究机构横向管理的基础上,利用创新团队建设纵向研究机构,充分发挥农业科研创新团队的创新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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