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同创新机制
协同创新是农业研究进入大联合、大合作时代的必然选择。各单位的研究方向多年来形成,范围小,布局分散,单位间的合作可以凝聚力量,提高大型项目的执行力。在科技创新的过程中,甚至在科技的整个发展过程中,必须伴随着情报、信息的提供、传递和获取,这是科技创新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协同创新等交流相伴而生。“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主要包括产业联盟和创新中心;“政府+学校+企业+合作社+农民”的协同创新模式;产业协同创新模式是联合多个单位增强力量;内部协同创新是建立创新团队或平台。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协作过程中沟通较多,实质性合作较少,结果不落地,容易流于形式。协同创新机制应以项目为纽带,聚集能量,聚集分散的科研力量,形成联合研究和团队优势,从单一研究到综合研究,即研究小组→研究室→团队→集团军,逐步建立基于区域内跨单位联合的研究团队。协同创新团队对外联合广泛,有平台支持,有标志性成果,成果推广力量雄厚。在协同创新领域,学术交流内容广泛,形式多样,更注重学术交流的质量和真实性。加强编辑学术期刊和专注、做学术报告和讲学、科学调查和情报交流等传统学术交流形式。创新学术交流形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及时准确地传递科研信息。典型做法是在国家京津冀一体化战略背景下,农业科学院签署了农业科技合作协议,由8个主要农业科研单位组成“京津冀农业水安全协同创新战略联盟”,形成“战略生产模式技术创新”协调、支持和有效创新体系,促进当地生态环境改善和现代农业发展。
2.科研诚信机制
科研诚信是指科技活动当事人遵守承诺和实践约定的行为。目前,我国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经常报道缺乏科研诚信,包括抄袭、抄袭、伪造数据或结论、成果选择潜规则、权钱交易等学术不当行为。建立健全科研诚信承诺制度,倡导科学民主,打击欺诈行为,全面贯彻国家《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一是建立科学开放、程序公正的学术评价监督体系,为申请、实施、评价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建立科技信用档案,作为今后申请项目、承担评价和评价工作的依据。二是促进科技信用信息共享,建立诚信检索平台,完善诚信激励约束机制,将信用状况作为科技人员聘任和职称评定职业道德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科研道德教育,营造良好的科研诚信氛围,普及诚信教育,保障科研创新,防止学术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