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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论文

积极探索我国民办高等教育过渡“社会化”

积极探索我国民办高等教育过渡“社会化”


虽然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存在严重的社会化缺陷,但其在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有目共睹。因此,我们不应全面否认民办高等教育的价值,而应正确认识民办高等教育的弊端,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社会化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实现社会化,实现多少“程度”是首先要注意的。在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作为教育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性质和任务决定了民办高等教育不能完全市场化。高等教育不同于经济,不能完全市场化,但即使在经济领域也不能完全市场化。政府在经济领域起着非常重要的监管作用,包括市场经济相当成熟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因此,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应保持其市场化的“程度”在一定范围内,国家监管应发挥重要作用。正如布鲁贝克所说:“高等教育越卷入社会,就越有必要从政治的角度来看待它。就像战争意义重大,不能完全由将军决定一样,高等教育也很重要,不能完全由教授决定。因此,私立高等教育不能完全由市场决定,私立高等教育社会化只是适度引入市场机制,同时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优势,要求政府发挥宏观监管的作用,这里说宏观监管不是直接的,具体监管,而是掌握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向。


因此,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应在政府宏观调控下运行。政府通过政策、货币政策、经济政策等形式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趋势,通过行政、法律、经济手段对民办高等教育进行有限调控,填补市场经济不足,促进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快速健康发展。具体来说,政府可以从宏观上引导和引导民办高等教育的经营模式。这样,一是可以防止民办高等教育经营者过度追求利益,不注重教学水平;二是可以防止其管理方式不当造成巨大的社会资源浪费;三是可以防止“只教不育人”现象泛滥,影响学生健康发展。因此,只有在坚持政府宏观调控的前提下开展民办高等教育,才能有效地将规划与市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民办高等教育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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