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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论文

教师在行使惩戒权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教师在行使惩戒权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明确教师处罚的原则


在整合了许多教育专家和学者的观点后,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教育惩罚应坚持以下原则和规模:(1)启发性原则。教师惩罚权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为学生提供教育管理和惩罚教育的权利,其起点和立足点应是更好地教育学生。(2)尊重原则。教师在实施教育惩罚时应遵循尊重原则,教师惩罚不是为学生提供人格侮辱。(3)具有代表性的原则。这一原则是,教师对学生的惩罚在某种意义上不是一种实质性的惩罚,而是一种有价值的惩罚。这也是教育惩罚不同于行政惩罚的根本原因。教师在行使惩罚权的过程中所采取的惩罚方法和方法应该是象征性的,而不是惩罚,甚至是一些极端的惩罚方法。


2.细化教师处罚的方式方法


一般复杂的教师处罚方法容易造成处罚不当,教师没有具体的处罚标准参考更容易造成错误的处罚,失去处罚的意义。正确的处罚方法是指符合教育规律、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合法的教育处罚方法。我们认为应该有以下三种:(1)口头处罚,口头处罚是指直接批评学生的不规范言行;(2)政治纪律处罚,政治纪律处罚是指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规范言行,教育学生改变不规范言行的方式;(3)教育惩罚,教育惩罚是指教师利用教育机智惩罚学生不规范言行,促进学生意识到和改变不规范言行的惩罚方式。


3.学习海外教师惩罚的经验


韩国通过了《教育惩罚法》:小学、初中生直径1厘米,长度不超过50厘米;高中生直径约1.5厘米,长度不超过60厘米。体罚时,男孩只能打臀部,女孩只能打大腿,初中生不超过10次,小学生不超过5次,水平不留下伤疤。美国有23个州规定学校可以对学生进行体罚,但法律也规定了许多明确的体罚规则:第一,在学年开始时,家长和学校签署了一份声明,表明是否同意对学生进行体罚;第二,体罚必须在其他教育方法无效的情况下进行;第三,不得在其他学生面前体罚学生;第四,体罚必须有证人在场,以确保体罚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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