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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

国际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

统计源科技核心期刊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主办单位:中华医学会;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
国际刊号:1001-1102
国内刊号:11-5395/R
审稿时间:8个月
复合影响因子:
创刊:1964
类别:医学杂志
周期:双月刊
地区:北京
定价:10
综合影响因子:0.154
曾用名:
出版社:
邮编:
主编:
邮发:
期刊收录:
知网
期刊荣誉:
《国际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杂志创刊于1964,中华医学会;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主办,刊物知网全文收录
国际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杂志社简介
国际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杂志简介

国际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曾用名《国外医学.耳鼻咽喉科学分册》,1964年创刊,是一本双月刊,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办单位:中华医学会;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国际刊号ISSN:1001-1102,国内刊号CN:11-5395/R,邮发代号:2-610。

本刊办刊宗旨是反映国际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领域研究的最新进展,促进国际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术交流。

《国际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 自创刊以来,一直重视报告国外临床的研究成果,强调对临床实践的指导作用,培养和造就了一批优秀的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专家,为学科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主要栏目

综述、国外优秀论文、编译、最新研究进展、学科史话

投稿须知

1、国际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来稿应具有逻辑性、创新性、科学性,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全文一般不多于6 000字(含标点符号及参考文献)。

2、 文题简明,突出文章主旨, 不超过20字,不设副标题,尽量不用缩略语及标点符号。

3、作者姓名按序排列在文题下,投稿时确定,编排过程中不再作改动。

4、文首附有2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摘要下列出2~5个中英文关键词。

5、名词术语: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

6、文中图表均应贴附于相应文中,用统计表时要合理安排纵横标目,并将数据的含义表达清楚,本刊采用三线表。

7、 计量单位:执行GB 3100/3101/3102-19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所有部分)量和单位》的有关规定。

8、数字:执行GB/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

9、 统计学符号:按GB 3358.1-2009《统计学词汇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一律采用斜体排印。

10、参考文献要求为作者亲自阅读过的近10年内公开发表的国内外文献,近5年内的文献不得少于所引文献的50%,不低于30 篇。

11、凡接到本刊收稿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稿件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果想另投他刊,请先与本刊联系,切勿一稿两投,一旦发现立即退稿,并通报批评。

12、作者对来稿的真实性及科学性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一经作者同意修改后,文责自负。

国际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杂志社征稿要求

1.论文要求:2版起发,每篇不得低于4500字符;来稿应主题突出、内容充实、观点明确、资料详实、论证严密、逻辑清晰、语言文字合乎规范,有独到见解,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实践借鉴价值(来稿一律采用电子版本word文档);


2.作者与单位文稿作者署名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作者单位不超过3个。第一作者须附简介,包括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年龄、性别、民族、学历、职称、职务;其它作者附作者单位、地址和邮编。


3.本刊编辑部对所有来稿保留编辑、修改、删节或节录权,若不同意请事先说明。刊发按来稿先后顺序。如出版一个月后仍未收到样刊者,请与编辑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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