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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论文

汉族文化优秀品质的象征

一旦一个民族的武术精神进入艺术领域,它将不可避免地转化为一种战争审美意识。古希腊民族尚武精神“力”它导致了对战争的纯粹审美观,将战争审美推向了极端。汉族仍然是汉族。“德”导致具有道德理性约束的战争审美意识(审美的前提是先进行战争“道德过滤”),对战争进行有限的审美观照。

首先表现在艺术家对战争题材的选择上。伊里亚特的故事是基于一场征服战争。考古学家证实,特洛伊有其城市,位于小亚细亚海岸,是古希腊人与亚洲贸易和向亚洲腹地殖民扩张的必经之地。”培罗斯刻文”记录:希腊半岛上亚应亚人远征小亚细亚克里特人“特洛伊战争”,发生在公元前1194年至1184年之间,历代诗人对这场征服性战争备加赞扬和夸大,并将其神化,层层堆积成史诗,代代相传。《诗经》大多以保家为国的战争为主题:“天子命我,城彼朔方,赫赫南仲,”(出车)。为数不多的征服性战争也只是为了维护中原地区的正统地位。因为这种等级秩序在当时似乎是维护中原农耕生活秩序所必需的。“密人不恭,敢于拒绝大邦,侵犯阮建共,王赫斯怒不可遏,为整个旅程,按压旅程”在选择战争题材时,也要考虑道德因素:“克广德心,桓桓于征,狄彼东南,丞丞皇帝”(泮水)。

在塑造军人形象方面,差异更为明显,因为古希腊尚武精神的核心是“力”战争审美的本质是赞美力量,勇气和美德在古希腊语言中用同一个词来表达。因此,勇敢成为典型的最高原则。在古希腊,最健康的人不是最聪明的人,而是身体强壮、肌肉发达的人。完美的人体雕塑艺术和奥运会在古希腊诞生并不是历史上的偶然现象。在伊利亚特,足智足谋的俄底修斯远不如勇猛的阿喀琉斯和赫克托耳。在典型的军事塑造中,汉族注重德才兼备、文武兼备。大多数呕吐的人物都是勇气和仁慈的结合:“不如叔叔,迅美而仁”,“不如叔叔,迅美而武”(叔于田)。将军伊吉甫被誉为“文武吉甫,万邦为宪”(六月),更称赞他有德心:“谁在,张仲孝友”(六月)。《瞻彼洛伊》中的将军被称为君子,南仲和方叔也不是一个勇敢的将军形象,而是坐在战略上,从容不迫有君子风采。因此,《诗经》反映了一个特点:汉族伟大军人的形象是有德的君子和杰出的战士。《荷马史诗》中的伟大英雄都是强硬残忍的,好斗勇,野性十足。感觉不到“东方式”仁厚德性。如“阿开亚武士之花”阿喀琉斯是一个战场“除了看血、杀人、听临死者的呻吟,对任何事情都不感兴趣的凶手,这种争财争利的纠正武夫绝不是汉族的赞美。在后来的儒家眼中,这些古代西方民族崇拜的英雄的武功和勇气恰恰属于“小人之勇”,“盗贼之勇”。总之,《诗经》中的军人典型属于勇敢仁厚,而《荷马史诗》中的军人则勇敢至上。在对战争场景的描述中,伊里亚特的一个突出特点是精心雕琢血腥的战争场景,呈现残酷的战斗场景:“它(一块石头)粉碎了他的两条眉毛,掉进了骨头里,两只眼睛掉进了脚下的灰尘里……”。此外,挑出肠子,砍掉脖子,砍掉胳膊,刺穿膀胱等等,这些令人毛骨耸然的描述比比皆是。另一方面,汉族持有一种适度的战争审美意识。因此,《诗经》对残酷血腥的场面采取了回避的态度。战争场景的展示大多侧重于强大的军事力量:“牧野洋洋,檀车灿烂,司彭彭,维师尚夫,时维鹰扬。”《大明》。《诗经》中唯一残酷的描写是《皇帝》中唯一残酷的一段“执讯连连,游安安”(拘讯俘虏接连不断,割下一串耳朵)。隐喻是人文精神和审美情趣倾向的重要标志。隐喻和隐喻的选择往往反映了某种文化的深刻内涵。我们可以进行分析比较:

“她(雅典娜)加强了他(墨涅拉俄斯)的肩膀和膝盖,并在他的胸部种下了一只苍蝇的勇气,因为苍蝇喜欢吃血,无论一个人从他的脸上弹了多少次,它都会回来攻击。……”(伊里亚特339页)。很难想象苍蝇的嗜血本能会成为汉族文化优秀品质的象征。只有在倡导暴力的社会中,自然的攻击精神才会成为宝贵的个人品质,在这个社会的诗歌艺术领域,苍蝇才会成为隐喻和美的象征。“两军终于接触到了盾牌、矛子和披甲战士之间的冲突,盾牌的肚脐相互碰撞,发出了轰然的巨响。临死者的尖叫混合着毁灭他们的人的大言,地上流着血。比如冬天,两条泛滥的山涧从高处的大源泉出来,滚到深潭汇合。远处,一个牧民站在山上,听到它的轰鸣声”(伊里亚特75页)。这样的隐喻在荷马史诗中,最显著的特点是:充满诗意的隐喻和令人耸耸听闻的隐喻之间的组合,在现代人看来,这种组合使野蛮残酷的场景产生审美效果,使整个史诗同时宣传其崇高的美,散发出强烈的血腥气味。《荷马史诗》隐喻体与被隐喻体的结合特征在《诗经》的比较、兴、赋的应用中绝对不存在。《诗经》谨慎处理隐喻与隐喻的关系,在选择隐喻时非常注意避免血腥场面:“王旅,如飞如汉,如江如汉,如山之苞,如川之流,绵绵翼翼翼,”《常武》,这种经常出现的隐喻,使《诗经》中的战争诗贯穿宏伟气势,既体现了崇高之美,又避免了《荷马史诗》中的血腥气味。在战争性质和情感态度上也存在显著差异。《诗经》中的战争双方都构成了一种“不对等”关系,即东方伦理意义上的关系“善”与“恶”对抗(或“东方式”正义与非正义的对抗)。因此,冲突双方形成了肯定与否定的关系,经过伦理价值判断后倾向于褒贬不一,诗人的情感投入也是爱恨分明的。从根本上讲,这是因为汉族战争暴力观是基于伦理的。伦理性质的“终极关怀”这是武术肯定与否的唯一标准。既然为道德而战,一方代表道德,另一方代表非道德。双方必然构成善恶、是非、肯定与否、爱恨关系。在伊利亚特,冲突双方构成了一种冲突“对等性”关系,诗人平等对待战争双方,同样赞美,同情同情,因为古希腊武术精神的本质是对力量的崇拜,敌对战争英雄是力量的象征,因为古希腊人提倡“自由”它包含了不被奴役和奴役他人的双重含义,这意味着对征服和反抗征服的双重肯定。因此,诗人们对阿喀琉斯和赫克托耳都给予了英雄般的赞扬,并对战争双方的阿开亚人和特罗伊人的英善战给予了同样的热情。他们对双方的价值判断和主观情感投入是平等的,不构成“东方式”肯定一方,否定另一方“不对等”关系。《诗经》中相当一部分战争诗的主题揭示了战争带来的生活灾难和精神创伤:“向父亲望去”《涉虎》表达了儿子对老父亲的担忧;“念君子,载宿载兴,厌恶人,秩序德音”小戎,这是形影相吊,空守孤房的年轻女子发自深闺的情怀;“王事多难,不怀归,畏此简书”出车,这是远征守边人对家乡的怀念和思念。就这样,战争给农耕生活带来的灾难和给从事农耕的人带来的精神创痛,终于在《诗经》中酝酿成“征夫恨”和“思妇怨”,并因此升起强烈的悲哀之情,进而产生强烈的反战意识。这一特征几乎贯穿了后来两千多年的征戎诗,在“乐府诗”曹操、杜甫那里得到了继承和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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