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农业推广组织的发展趋势
1.组织发展将逐步规范化。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政府将加大对自助农业推广组织的引导和规范化管理力度,支持和规范自助农业推广组织的发展必将成为政府的制度选择。在经济社会全面加快转型发展的宏观背景下,以及商品农业、市场实力、法律支持和政府推动的一系列作用下,这类组织的发展将逐步规范化,组织数量、组织规模、农民覆盖率和市场竞争优势将逐步提高,农民作为原材料生产者、小生产者和分散生产者的不利地位将逐步提高。
2.商业模式逐渐从封闭式向开放式转变。由于农业生产本身具有区域特征,区域资源优势将在很大程度上保证实际经济利益的获取和制度创新成本的节约,充分利用区域社区的传统组织制度资源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节约制度成本。因此,目前我国自助农业推广组织的区域跨度相对较小。可以认为,我国自助农业推广组织在形成之初通常不太可能跨区域,大多是封闭式运营。目前不可能有很大的变化,但未来肯定会走向跨区域开放的商业模式[3]。
3.政府的角色定位将逐步转向立法和制度服务,自下而上的组织将逐渐成为发展的主体,组织发展模式多样化,服务内容全面。为了保持自助农业推广组织的组织纯洁性,政府部门将考虑在支持自助农业推广组织成长后积极创造条件,政府干预将逐步减少。同时,由于我国区域发展的不平衡,组织发展模式将长期更加多样化;组织的服务内容也将从单一的技术服务转变为更完整的综合社会服务。
4.就组织制度创新而言,它将从政府主导的制度创新转变为诱导性创新。制度环境不仅决定了外部利润的存在空间,也决定了通过制度创新将外部利润内化的可能途径[8]。随着自助农业推广组织的逐步标准化,其对政府部门的依赖将逐渐减少,农民对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将有更多的热情和主动性,因此,这些组织的兴起和发展将从政府主导制度创新转变为农民在利润驱动下自发行动所能实现的诱导性创新。
5.引入股份制,形成股份合作组织,朝着企业经营的方向发展。企业经营是提高组织效率和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因此,一些组织将转向企业经营的方向,而不放弃为成员服务的目的。一些组织从自助农业推广组织开始,发展到一定水平,然后通过资金重组,利用组织的无形资产,在核心成员的基础上,将组织演变为完全盈利的经济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