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要明确小学音乐课程标准
在精读课程标准时,教师应从课程的性质、基本概念、设计理念、安排特点等方面入手,充分把握课程标准的本质。只有有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他们才能更好地使用教科书,为学生服务。例如,课程标准中提出的课程概念、目标、内容是一种儿童文化,使其充满“童心”和“童趣”,这些是孩子们喜欢和需要的,努力让孩子们从自己的世界出发,用自己的眼睛观察社会,用自己的心感受世界,用自己的方式研究社会。这种课程生活是一种快乐、积极、有意义的生活,促进了他们在这种生活中的发展和生活。课程功能不仅能促进他们的发展,而且能使他们获得各种美丽的精神满足和幸福。
二、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
音乐兴趣是指人们在积极接触和理解音乐时的一种心理倾向。这种理解倾向使人们优先考虑音乐和相关事物,并具有强烈而明确的方向性和探究性。在音乐教学中,学生对音乐的兴趣是学习音乐的主要动力。孩子们的心理特征是好奇、活跃、有竞争力和乐趣。虽然他们的知识和联想不够丰富,但他们直接感受音乐情感的能力并不差,尤其是对自我表达的强烈渴望。高年级学生在听快乐的音乐时,面带喜悦,而低年级学生则手舞足蹈地“动起来”。“动”是低年级学生的突出特点,也是他们表达自己对音乐感受和理解的最直接、最喜欢的方式。在欣赏音乐时,充分利用他们良好的“移动”特征,结合动态和静态,通过“移动”激发他们对音乐欣赏的兴趣,引导他们加深对音乐形象的联想和对音乐的理解。随着课堂的深入,思维问题的增加,学生往往思维狭窄,产生思维趋势,然后教师需要适当的语言指导,引导学生摆脱这种思维误解,使他们走上正确的思维轨道。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完美解决问题。例如,在教《我是一个画家》时,学生往往只能简单地用“快乐”和“快乐”来概括歌曲的情感表达,而不能真正深刻地理解它的内在意义。这时可以稍加语言点拨:“你喜欢的时候通常会用什么方式表现出来?一些学生说:“用舞蹈动作来表达。有人说:“会情不自禁地哼上一首歌。”等等。老师再次点拨:“那么,请用这些属于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内心的喜悦。“全班有的用快乐的歌声表达,有的用模仿刷墙等动作表达。每个学生都用自己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内心感受,让每个人都能快乐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