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素质教育改革的原因分析
经过近20年的改革创新,我国素质教育仍难以实施和实施。主要原因有:
(1)由于评价对象和对象不全面,评价目标偏离
从管理的角度来看,管理体系的评价或评价是管理体系的关键环节,评价主体(即谁来评价)和评价对象(即谁来评价)是关键环节之一。在我国素质教育评价机制中,对素质教育评价作出了全面的宏观评价规定。各地区、各学校在实施素质教育时也制定了相应的评价方案。但在众多的评价方案中,评价主体基本上是学生本人、教师和家长,缺乏初中的关键评价主体,评价对象是学生,缺乏对小学的评价,这是非常不科学的,这直接导致了素质教育的评价目标偏离了小学和家长实际追求的目标。
(2)由于评价目标偏离,素质教育难以实施
在评价主体中,初中和家长的评价是关键,在评价对象中,小学的评价是关键(现实和现状)。由于社会和家长关注小学的主要标准是小学提高重点初中的竞争力,因此小学在实施素质教育时会关注初中和家长的偏好(为了给小学带来真正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虽然在素质教育评价体系中有“停止业余时间、节假日全班补习或新课程”等硬性规定,但在家长和小学的密切合作下,采取各种形式和方法,“创新”突破各种规定,使小学生不仅没有“减轻负担”,而且可能增加负担(因为小学生是绝对弱势和被动的)。这使得高质量教育难以实施。
(3)教育资源的不平衡阻碍了素质教育的实施和实施
我国教育资源严重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东西部地区不平衡、城乡不平衡、城市不平衡三个方面。由于高质量学校很少,大多数是一般和相对较差的学校,在目前的教学评价中,高质量学校为了保持优势地位,在素质教育过程中注重初中和家长偏好,劣势地区和其他学校在素质教育过程中增加文化投资,提高当前竞争力,阻碍素质教育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