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职称论文网!
教育论文

台湾省中小学校长选拔制度的启示

台湾省中小学校长选拔制度的启示


通过对台湾省中小学校长选拔制度的分析,大陆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思考:

(1)公开选拔是选拔合格校长的重要途径

2000年8月,中共中央发布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提出“打破事业单位实际干部终身制度,全面实施就业制度”。但实际上,我国校长选拔主要由教育行政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直接任命,注重学校选拔,缺乏竞争力,选拔范围狭窄,校长素质参差不齐。

台湾的经验表明,经过选拔考验的校长一般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和实践能力。因此,公开选拔有利于优化校长队伍,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因此,今后有必要进一步探索适合国情、兼顾专业趋势的校长公开选拔制度,深入贯彻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2)教育主管部门仍应在选拔中发挥主导作用

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的现状和发展需要有更充分的把握和更敏锐的反应。如果教育主管部门的作用完全被排除在外,校长选拔将成为一种纯粹的选举方式,很可能会重蹈台湾省选拔制度中校长任上无所作为的覆辙。因此,教育主管部门仍应发挥主导作用,但其工作重点应从行政干预转向吸引各方参与选拔,平衡校长招聘工作中各方利益的表达,通过沟通协调达成共识,获得最合适的校长候选人。二是规范校长选拔标准,校长是学术机构的领导者,其质量在选拔中排名第一。校长要来自教师,但标准要高于教师。第三,教育主管部门要做好当选校长的职前培训和评价工作。通过职前培训,努力提高校长的思想素质、专业素质、理论素质、法律意识和领导水平;通过制定评价标准,客观合理地评价中小学校长的绩效和能力。

(三)校长选拔过程中要严格标准和程序

任何选择校长的方式都是特定社会的产物,没有一种方式是完美的。严格选择标准和程序,坚持原则,克服主观随机性,是决定校长选拔是否公平合理的关键。长期以来,我国干部选拔标准一直是“德才兼备”,缺乏明确的选拔标准,实际上等于没有选拔依据。校长的选拔标准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立法规定校长的选拔程序,明确校长的职责和权力,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保证校长在学校管理中的权力和地位;二是建立学校管理人员证书制度,是形成校长专业地位、威望和权力的基础。

(四)完善各项配套措施

台湾的选拔制度有其优势,淘汰不合适,扩大参与是其优势,但优势应该能够显示,其配套措施必须完整,包括回归制度、校长评价制度、校长权利义务、校长培训制度、教师评价制度、教师职称和聘任制度等,应考虑任何环节,不可分割,最大限度地发挥选拔制度的优势,减少负面影响,确保教育质量。同时,在选拔过程中,必须注意发挥教师、家长、社区等代表的作用,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上一篇:台湾省公立中小学校长选拔制度历史沿革 下一篇:没有了
热门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