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工作处理意见
(1)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调整理清内部审计机构的隶属关系,合理设立单独的内部审计机构,企业应当在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和经理下设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自上而下应当有业务指导关系,内部审计机构应当高于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业务审计委员会和报告业绩,负责行政和报告工作。对于没有审计委员会的小型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直接负责股东大会,并接受监事会的业务指导。这种双重负责任的组织结构可以最大限度地反映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符合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内部审计事务准则》的要求,最重要的是确保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职能的充分发挥。
(2)树立风险意识,为建立内部审计文化创造良好环境
要加强全体员工的风险意识教育,通过分析违规行为的后果和危害,让员工建立内部控制的责任感,认识到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是每个员工的责任,在本单位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在工作中,我们应该解决一些人认为内部控制工作是领导、个别部门和几个人的问题。在实践中,内部控制工作涉及各单位、各方面、风险无处不在、风险无处不在的问题。加强内部控制,规避风险,从我做起。通过贯彻会议精神,教育员工树立“大内部控制”的理念,公司应考虑内部控制工作和规避风险。
(3)只有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才能保证审计的公平性
无论实施什么样的审计,最重要的是要有独立性,能够按照规定的职权做事,从而保证审计工作的公平性和客观性。这就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在单位组织中具有较高的地位。一般来说,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领导水平越高,独立性就越大。内部审计是公司完善自我监控自我约束机制、保护所有者权益的手段,是管理机制的组成部分,其组织地位应超过公司其他管理部门的独立性。针对我国企业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的差异,建立时要遵循合理性、适应性和可执行性的原则。在注重合理性、尊重客观事实的前提下,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思维方式,注意内部审计机构模式的适应性,提高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经营特点和管理机制的内部审计队伍素质,打破传统的内部审计工作模式。
(4)建立完整的奖惩制度
内部审计工作应围绕“检查真实性、检查效益、促进管理”中心开展工作,反映工作中的真实情况,违反一些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报复,因此,有能力抵制审计岗位上的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整体效益,给予行政支持、精神鼓励、经济鼓励,促进内部审计人员积极有效地进行会计监督。会计监督不力的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受到严厉处罚。情节严重或者会计监督不力造成经济损失较大的,应当追究责任。
为满足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内部审计应突破传统的事后审计方式,转移到事先和事中审计,不仅要对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重点投资项目和占用大量资金的主要业务进行事先审计。监督评价相关项目、预算和合同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及时反馈信息,防止错误。随着企业管理能力的提高,内部审计工作不局限于在控制中发挥积极作用,必须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全过程、全方位进行监督和评价。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披露从低到高,从个人到人的漫长历史演变,逐渐形成了系统的解决方案体系。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审计方法体系是指由一组相关的审计方法共同组成的有机整体,以完成审计任务,实现审计目标。一般来说,它包括各种可以收集审计证据的技术和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使用的方法。在大多数情况下,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使用多种方法是正确的。因此,如果你想完成审计任务,实现审计目标,仅仅收集审计证据是不够的,但也使用布局方法科学确定目标,组织确认目标;使用记录、评估和报告来反映和衡量反馈目标。只有两者的完美结合才能解决问题,稳步开展审计工作。







